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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机械车桥壳体物料损失价格评估案例,自己报的损失比机构评估价低怎么处理?案例导读 在司法实务的加工合同纠纷中,争议往往不仅是“有没有问题”,更关键的是“损失到底有多少”“这笔损失如何合理计算”等容易遇到的问题。 尤其是涉及批量加工件、工程机械车桥壳体、模具、设备配件等项目时,一旦出现加工质量争议、图纸争议或物料损失争议,当事双方最容易卡在损失金额的认定上。仅靠单方陈述,往往难以形成法院可以直接采信的依据。 今天分享的这起案例,就是一起围绕工程机械车桥壳体物料损失产生的价格司法鉴定案件。 为查明案涉17件物料损失金额,某地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江苏鉴创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价格鉴定,为案件审理提供专业参考。 01、物料损失鉴定背景 委托背景:应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委托,对案涉17件工程机械车桥壳体物料损失进行价格鉴定。 委托方:某地人民法院 价格鉴定目的: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提供价格参考 鉴定标的:案涉17件工程机械车桥壳体 鉴定范围:案涉17件物件的物料损失,结合案件材料,主要涉及物件购买价格及喷漆处理费用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价格鉴定基准日:2024年10月9日 鉴定机构:江苏鉴创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鉴创鉴定评估机构 江苏鉴创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独立的第三方产品质量鉴定及价格鉴证评估服务机构,可依法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当事方委托,就产品质量纠纷、设备损失、合同争议、物料损失、维修费用、价值评估等事项出具专业鉴定评估意见。 鉴创鉴定 & 价格评估:400-807-8328 02、物料损失价格鉴定参考标准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价格鉴证评估执业规范》 《价格鉴证评估文书指引》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依据委托方及案件材料 《司法鉴定委托书》 法庭审理笔录 案涉物件图纸 案涉物件购买记录等相关材料 其他补充资料 3、结合机构自行调查收集资料 现场调查记录 市场调查资料 工作底稿 其他相关资料 通过“法律依据 + 委托材料 + 现场调查 + 市场询价 + 内部复核”的完整流程,确保价格鉴定过程具有规范性、客观性和可追溯性。 03、物料损失价格鉴定过程
1.鉴定程序实施过程 江苏鉴创鉴定评估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围绕案涉17件物料损失迅速组建价格评估专家组,对案件资料进行梳理,并制定价格鉴定工作方案。 在现场调查阶段,评估专家会同相关当事方到达标的物所在地,对案情进行了解并实施现场勘验,形成《价格鉴证评估现场调查记录》,由各方确认。 经现场确认,本案评估范围进一步明确为:案涉17件工程机械车桥壳体的购买价格及喷漆处理费用。 随后,江苏鉴创鉴定评估机构向委托人发送补充材料函,要求围绕案涉物件图纸、模具图纸、采购合同、付款水单、发票及其他辅助材料进一步补充,以便提高鉴定测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本案中的关键争议点 在评估过程中,鉴定专家组结合相关质量鉴定意见发现,案涉图纸存在同轴度要求不一致的两个版本,因此,专家组对同轴度约定是否符合不作判定。 这意味着,本案中案涉17件物件的评估值被列为争议项,最终是否采纳,需由法院结合全案证据依法裁定。 这类处理方式也体现了司法价格鉴定的边界意识:价格鉴定负责就价格形成机制、测算逻辑和金额结果提供专业意见,但不替代法院对法律事实和证据效力作最终判断。 鉴创鉴定 & 价格评估:400-807-8328 04、本案损失价格鉴定方法选取 在价格鉴证评估中,常用方法主要包括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和专家咨询法。 结合本案特点,最终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案涉标的为17件物件物料损失,相关市场询价资料具备获取条件; 2.可以通过可比询价,对物件价格和表面处理费用进行调查和比对; 3.待评估事项能够形成相对清晰的价格比较基础,符合市场法适用条件。 为什么不采用成本法? 虽然成本法常用于重置成本测算,但本案相关费用成本资料并不完整,各类损耗也不易单独量化,因此不宜作为主要方法。 为什么不采用收益法? 本案评估对象并不具备可预期收益属性,无法以未来收益折现的方式进行评估。 为什么不采用专家咨询法? 本案不属于必须依赖特殊专业意见才能完成价格认定的事项,因此无需采用专家咨询法作为主要路径。 05、物料损失金额的计算方法 本案价格测算逻辑清晰,司法价格鉴定的核心,不在于单纯的数据计算,而在于测算依据充分、过程可说明、结果可复核。本次价格评估专家组以实地市场调查为基础,针对案涉物件开展多方询价,结合喷漆等表面处理工序费用、涉案物件数量及当期价格指数,开展客观综合测算。 本次询价基础数据如下: 本次鉴定未简单以平均值作为最终结论,严格遵循司法评估测算规则执行认定: 以「(物件询价单价 + 表面处理单价)× 数量 × 价格指数」作为市场测算基准金额 若市场测算金额>主张方申报的物件物料损失金额 👉 最终鉴定金额=以主张方申报金额为准; 若市场测算金额<主张方申报金额 👉 最终鉴定金额=以客观市场询价结果为准。 经逐项比对核实,本案中主张方申报的物件物料损失金额,低于本次市场综合询价测算得出的客观金额。依据上述认定规则,本案最终损失鉴定金额,以案件材料载明的主张方申报金额予以确定。 该认定方式,既依托市场询价保障了鉴定结果的客观公允,同时恪守司法鉴定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主张范围,确保鉴定结论合法、合理、合规。 鉴创鉴定 & 价格评估:400-807-8328
06、价格鉴定意见 基准日:2024年10月9日 案涉17件工程机械车桥壳体物料损失鉴定价格为:人民币¥15,544.00元,大写:壹万伍仟伍佰肆拾肆元整 该价格鉴定意见由江苏鉴创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依法出具,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参考使用。 法院采信了价格鉴定意见。 07、限制与前提条件 价格鉴定意见基于委托人与相关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其真实性、合法性由提供方负责。 价格鉴定结论是在特定的前提和假设条件下作出的(如国家政策无重大变化、资产按现有规模用途继续使用等),仅在该前提和假设条件存在的情况下,价格鉴定结论方予成立。 价格鉴定结论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不可抗力或者特殊交易方式的影响。 本结论系以评估范围内资产在现有规模与用途不变条件下,于基准日反映的价格。 报告有效期:本意见书价格鉴定结论自意见书出具之日起壹年内有效。超过有效期需重新鉴定。 本结论基于既定假设、前提、依据与程序得出,若上述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则本结论相应失效。 本报告仅供委托人及约定的报告使用人用于本案之目的。 本案例不可作为数据和价格的参考使用,故隐去部分资料,每个案件有其独特性,应以自己的实际情况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