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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麻作物收获机械不符合技术合同鉴定棉麻作物收获机械司法鉴定实务研究 ——基于技术合同履行的质量争议解决路径 一、引言
二、技术合同的核心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一十条规定,技术合同是确定设备质量要求的首要依据。典型合同条款应包含:
三、司法鉴定标准体系 鉴定机构遵循三级标准适用原则:
四、典型质量问题分析 (一)机械性能不达标
(二)结构设计缺陷
(三)安全防护不足
(四)控制系统故障
(五)材料及工艺缺陷
五、司法鉴定实施流程 (一)委托受理阶段
(二)技术资料审查
(三)现场勘查检测
(四)实验室分析
(五)综合判定
(六)报告出具
六、法律适用要点
七、鉴定结论的司法价值 专业鉴定报告可有效解决三大争议焦点:
通过量化检测数据和专业分析,帮助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第六百一十七条关于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责任判定规则,促进当事人达成调解或形成可执行的判决方案。 鉴创质量鉴定机构经蕞高人民法院审核入册,具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产品质量鉴定与价格鉴证评估双重资质,致厉于为司法审判提供科学严谨的技术支持。 |